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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村子之间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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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大红袍,也不是每个黑社会都有好的结果,更不是每个黑社会都能吃这口饭安然无恙地吃一辈子。

就像古惑仔中的那个台湾三合会的老大,他混的多**,都混上官道上了,但是最还不是死在了自己的女人身上。

这就是黑社会,踏入这条路的同时,你就将自己的脑袋别在腰上生活了,即使是混上了大红袍,大勋哥不一样得跑路。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你上去了,也就有更多人以你为目标,就是想要踩着你的脑袋上位。

哪怕你和他一儿仇都没有。

但是利益本身就是一个最深的仇,涉及利益,不死不休!

我想着拼命地上位,而上面的人自然拼命地不想自己被踩下去,人的一腔热血能够挥洒多久,可能以前郑大维也和我一样,想要成为大红袍,想要成为社会上的老大哥。

但是现在,他想退出这个江湖,他想最后捞一把钱,然后回家娶妻生子。

人总是会厌倦打打杀杀,但是我不行,我得一步一步往上爬,对我来只有这条路可以走,想要获得刘郁家人的肯定,我只能一步步地往上爬。

我不知道刘郁家里究竟有多大的能量,所以在知道之前,我得爬,等有一天我有了明确的目标后,我得更加拼命地往上爬。

直到有一天自己能够配得上刘郁!

送走了郑大维后,我也是感慨万分,也许在这只有的某一年,我也会和他一样,想要退出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但是至少不是现在。

遮天会一战成名,那天在遮天酒吧中的人全部都将这个消息传了出去,甚至道上流传老子一个人单枪匹马就将最近在城西这块地方风生水起的骷髅帮给击败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也是讪讪一笑。

这尼玛吹牛逼果然不要钱,这两天遮天酒吧的生意也是愈加的红火起来,谁都想看看打败骷髅帮的人是谁,搞的我就像是一头呆在动物园的大猩猩一样。

我一再以为自己是大猩猩,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虽然我腿瘸了,坐在椅子上,还是有不少人打算跟着我混,甚至还有很多女人对着我投怀送抱,让我诧异的是,这些女人中学生妹竟然占了大部分。

对于她们来,也许找一个黑社会的老大哥才是最有面子的事情吧。

我讪讪一笑,对于这些一概不理,而遮天会这一战,虽然损失了很多人,但是老猫和蛋蛋两个人依旧抱着宁缺毋滥的信念,想加入遮天会的人很多,但是我们并没有一口气都吞下去。

老猫和蛋蛋在我的示意下只招收一些刚进入社会的学生,其中有高中毕业的,也有一些是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总之,只要是学生,那么就很容易进入遮天会。

遮天会反而成为了一种类似于黑道中的学生会一般的程度了。

对此我也知道,以我们目前的履历,我们也只能管得住一些有心思在这个地方冒尖的学生,那些成年的老油条进来,虽然战斗力挺强,但是我们很难管得住。

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因为正好是毕业季,我们也是收了将近三十来个弟,遮天会的队伍直接从五十人飙到了八十人,我算了一下,虽然我们这边人多,但是面对那些真正的混混,我们八十人也就相当于五十人!

如果是拿刀对砍的话,我们应该可以相当于六十人!

人还是太少啊!

当人数达到八十人的时候,我就停止了扩张,因为我没有钱继续扩张,人有,但是没有地盘养着!

在我腿好的时候,王诩也是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两天后,他来带我去大兴安岭打猎,这一次随行的人基本上都是云南那边过来的,有赌石的,也有贩毒的,还有走私军火的,总是乱七八糟的人都有,每一个人都响当当的人物,我只要和一个人建立起交易关系,那么就只需要等着钱来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两天后,看来我得做些准备了,酒吧方面的事情我已经完全交给了宋乔,宋乔这子估计也有一些遗传天赋,竟然还真的将酒吧给管理的有声有色。

遮天酒吧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而且因为遮天酒吧是我们自己罩的缘故,并不用将利润分给其他的帮会,这半个月已经扩充了好几次的酒库,但是每次都是五六天就销售一空!

这些都他妈的是钱啊!

我感觉我就是一个俗人,对钱有着无比强烈的占有欲。

到了出发前的一天,王诩找到了我,看着我已经能够站稳了的样子,这才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这回去大兴安岭,多打几个野味,最好打到一头野猪王,那对獠牙我到时候让陈叔叔分你一个,挂在房间里面可威风了!"

我笑了起来,"我可没打过猎,话,去大兴安岭打猎,被抓了是不是按照偷猎来处理啊。"

"哈哈。谁敢抓我们啊。"王诩显得有些肆无忌惮。

也对,这一批人全部都是不法之徒里面的不法之徒,正要抓的话,还不得天下大乱啊,而且既然敢进去。那么就明有绝对的把握绝对不会出事!我放心了。

第二天我和王诩去了机场,遮天会方面的事情我都交给了老猫和蛋蛋两个人,我发现他们两个人对管人很有一套,没多久,那些加入遮天会的人一个个归属感都特别的强!

似乎有人一侮辱这个名字,就像是侮辱他们自己一般!

我抿着嘴,跟着王诩上了飞机,看着飞机渐渐地从机场起飞,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看着下面的土地越来越,我渐渐地生出一种我正在俯视这片土地的感觉。

我伸出手,试图想要用自己的手抓住这一片土地,让它真正成为我的囊中之物。

总有天,我会将你们完全征服的!

王诩看着我的动作,只是抿了抿嘴,没有话。

飞机上没有劫机之类只存在于电影之中的场景,这让我有些失望,感觉那些电影和电视剧就像是在吹牛逼。

下了飞机后,我和王诩走出了机场,坐上了一辆车,转了好几辆车,这才倒了大兴安岭几十里外的一处叫做万龙村的山村,这里是我们这一群人的聚集地。

走进了山村,我就看到了让人感觉兴奋的一幕,这个村子里面的人有的人拿着镰刀,有的人拿着锄头,正和隔壁村的人打起来了。

两边人都打的无比的凶残,基本上是把人往死里整的感觉,这让我有种想要加入其中的冲动,因为冲在最前面的不是别人,正是王诩的那个叔叔,陈破釜!

陈破釜打起人来一儿也不含糊,他的上衣早就脱掉了,光着膀子,手上拿着一条扁担,一抽下去就是一个人倒地,随着他的动作,身上的纹身开始扭动起来,身后的那条大黑龙似乎就要突破他的皮肤喷涌出来一般。

我没有看到他胸口的关公,不过估计也差不多!

这是一个神一般的存在。

我们问了一些呆在村里的老人,才知道这两个人正在争今年水渠中的水归哪个村,每年两个村都得打一次,哪个村赢了,今年水渠得先通哪个村,等用完了,再通另外那个村!

民风真他妈的彪悍啊!

我有些感慨,如果我把这个村里的人都给带到成都去,估计能杀翻一片天吧!

好不容易等他们打完了,陈破釜身上也是挂了彩,他眉毛都没皱一下,回来看到我们两个人站在村口也是哈哈大笑。

这他妈的才是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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