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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祸起金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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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三皇五帝,功名夏后商周。英雄五伯闹春秋,秦汉兴亡过手。青史几行名姓,北邙无数荒丘。前人田地后人收,说甚龙争虎斗。

这几句词,出自大明第一才子杨慎的《西江月·廿一史弹词》。正如词中所写,中原神器几经易手,到了十二世纪中叶,落在了女真政权金国的手中。与此同时,汉人的小朝廷偏安一隅,虽经1161年的采石矶大胜完颜亮,但不久、后来有“小尧舜”之称完颜雍继位,迅速稳定了局势,使得两年后南宋的隆兴北伐落得个“符离之溃”,无功而返。

二百年来,宋朝面对北方民族的侵攻大多处于被动防御态势,关键点就在于缺乏优良的战马,很难组建大规模的骑兵集团。少了骑兵这一机动兵种,要想以步制骑,就只能在军备上下功夫了。幸而宋朝经济发达,税赋又重,每年的财政足以支撑数十万人的重装盔甲。盔甲都造得起,武器更是不在话下。为了应对邻国的军队战术,宋朝又发明了许多强弓劲弩,这些武器装备大大强化了宋朝的守备能力。又兼靖康之后精简部队,整个国家只有二十万敢战的精兵,这才得以在女真的铁蹄下勉强保存了国体。

既然说到了武器装备,就不得不说一下宋朝的兵器管制制度。宋朝兵器管制极其严格,有相关专家研究过,宋代的武器管制制度只比那个十户汉人一把菜刀的朝代稍稍松了一点,平民百姓不得拥有任何刀剑弓弩及长兵器,只有可以当成劈柴刀的钝朴刀和短板刀成了漏网之鱼。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以打猎为生的猎户们可以持有一些威力较大的武器,譬如弓弩。

弓和弩都属于投射物器,但二者又有不同之处,弩有扳机、准心,虽然射速较慢,但精度较高,学会使用也较为简单,大多猎户都选择弩作为武器;而古代的弓只有弓梢弓台,瞄准基本靠手感和经验,射速虽快,但要想百发百中,绝非易事。观整个南宋,偏有一名猎人极擅射箭,无论远近,每发必中。

淳熙七年(公元1180),蜀地,青城山脚下,一个猿猴般的身影在树林里穿梭。突然,一道白光闪过,“嗖”的一声,一支竹箭将一前一后跑着的两只野兔几乎同时钉在了地上。

“不错不错,今天又有东西果腹了。”

这个穿着皮甲,脚蹬兽皮靴的山民叫元三,是当地村落的猎户。如果不是因为十年前父亲猎捕花熊(即大熊猫),把自己连同十条猎狗一齐赔在了山里,那么“猎户”俩字后面还应该加个“之一”。

元三拎起野兔,猴子一般的脸上露出了微笑。正想着是烤着吃还是炖着吃的时候,一阵阵响亮的鸣叫引起了他的注意。

元三手搭凉台,抬眼望去,竟是一只巨大的猛禽在空中盘旋,心中不免一惊。寻思道: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鸟儿?也罢,既然没见过,不妨让它下来和我认识认识。

想罢,元三拈弓搭箭,拉满弦后,冲着那只猛禽飞行的路径瞄准了一会儿,一撒手,离弦之箭直入云霄。他不会想到,就这一箭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害物伤生性岂驯,且宜笼罩待知人。惟擒燕雀啖腥血,却笑鸾皇啄翠筠。

狡兔穴多非尔识,鸣鸠脰短罚君身。豪门不读诗书者,走马平原放玩频。

这一首乃是唐代诗人徐夤的《鹰》。鹰是一类视力极佳、飞行速度相当快的猛禽。亚洲的鹰当中要数体型庞大的金雕为翘楚。金雕通常生活在蒙古一带,寒冬之时会南飞过冬。由于金雕翼展可达七尺(宋时一尺约为31.68厘米),性情极为凶猛,可轻易擒走绵羊牲畜,乃至儿童,牧民极为憎恶,常常想将其猎杀。但金雕行动如风,很难捕捉。而牧民当中若有能弯弓将其射杀的勇士,便会被尊称为“射雕者”。

却说元三朝天弯弓射箭,不久,一声脆亮的哀鸣,之前盘旋在空中的猛禽两翼一合,旋转着坠落了下来。

元三快步跑去,待到近前一看,竟是只约半个人大、羽毛金黄的鹰类。这正是一只金雕。

好大的猛禽啊!元三心中赞叹。他蹲下来摸了摸金雕的羽毛,浓密厚重,不免心中一喜:这样的羽毛从未见过,定是做箭羽的好材料。

要说这弓箭的箭羽可有学问,一般小型禽类的羽毛可不行,譬如鸡鸭的羽毛太轻,做成箭后射出去很容易受到风向干扰,影响精度,至少要得大白鹅的羽毛才行。而鹰的羽毛最为厚重,不易变形,乃是做箭羽的上佳材料。以鹰羽制作的箭矢称作“雕翎箭”,相当贵重,在当时的黑市甚至可以卖到四十文一支(一两=一千文,宋代一两约合现在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元三想罢,便打开腰囊,动手拔起雕翎,一根一根放进去了。正拔了没几根,不远处传来阵阵犬吠。

“雷公找到了!”

元三循着人声望去,却见得一条体态矫健、四肢敏捷的恶狗蹿了出来。那条狗冲到元三跟前,蹙起长长的吻部,面容狰狞,却只吠不咬。

狗分三类,长吻善猎,短吻善守,中等善做成沛县狗肉。而这条黄毛长吻猎犬见到元三却只吠不咬,并不是它不善猎,只是因为元三是猎人,家里又养狗,它一是惧怕、二是嗅到了元三身上同类的气味,故而没有轻易发起攻击。

“雷公跑到哪儿了?”跟着声音后头出现的,是一名穿着游猎服装的年轻人,他身旁还跟着几个带着家伙的随仆。

那年轻人一眼就瞧见了身上插着箭的金雕,一脸惊愕,再瞧见正拔毛的元三,脸上的表情又由惊愕转为愤怒。不等年轻人说话,旁边的一名随仆就说道:“少爷,定是此人射杀了您的金雕,容我拿他问罪!”说着便拔出刀朝元三走来。

之前说过,宋朝兵器管制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宽松,反而是很严格的,对平民能持有的武器种类做出了相当多的限制。除非是在职军人或是军事社团(如弓箭社、马社、祝家庄、曾头市等等)的人,寻常人能拥有的武器一般也就是朴刀和板刀。而这名随仆都能佩戴一把环首长刀,那年轻人必定更不是寻常百姓。

要说这年轻人是谁呢,他正是成都刀马社社主董连胜的独子董立安。董连胜是当地的知名人物,年轻的时候参过军,在吴璘帐下任过营长,退役之后通过人脉关系,组建了刀马社,教习三教九流们武艺。而且董连胜向来直言,凡是找他办事的人必收六百贯钱(当时一两银子换三贯钱,一贯钱为七百七十铜板),故而有个讳名“董六百”。

而董立安自幼受到耳濡目染,也喜欢舞枪弄棒,颇好牵黄擎苍,带着一众家丁走平岗。父亲董连胜为了满足这个儿子,特地想办法从金国人手中弄到了一只翼展七尺长的大金雕,送给了儿子。董立安欣喜不已,一到手就牵着恶犬雷公,领着家丁们出来玩雕了。可没曾想,刚到手还没飞一会儿呢,就被人给射下来了。偏偏射下金雕的元三还又貌寝(丑),长得活像只猴子,董立安更是恼怒难忍。有眼力界儿的家丁看出少爷心中有火,立刻站出来表示要为主人出气。

“你们要干嘛?”元三看这架势,也有点慌了,连忙大声问道。

“干嘛?”家丁冷笑一声,说道:“你射死了成都府刀马社少社主董少爷的金雕,犯下这么大的过错还敢问我们干嘛?看刀!”

要说那年头也算是法治社会,还没听说过因为射死一只鸟就要被人砍的。元三长年生活在山里,偶尔去镇上卖卖野味换点酒钱,认识的人少,根本不认识什么刀马社的董少爷,加上他是个天天杀生的猎人,又正值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纪,如今射死只雕就好像犯了什么大罪一样,自然心中火起。他搭上一支箭,瞄准着面前的家丁,厉声道:“站着别动!”

那家丁虽是狗仗人势,却也知道强弓的厉害,爱惜自己的性命,提着刀踯躅不前。

趁此机会,元三说道:“我不管这金雕原本是谁的,老子凭自己本事猎得的,那就是我的了!”

“噫!好、好!”董立安听了这话,瞪起眼珠子怪腔怪调地连连叫道。

平素里董立安仗着父亲在成都府有人脉,酒楼赊账、通衢跑马、欺男霸女、巧取豪夺,都不在话下,只要不是太过火的事情,都自有人帮他平。他向来笃信只要是自己想要的,除了皇帝老儿的宝座,就没有得不到的,不曾想今日里倒碰上个更霸道的人物,直将他的好胜心撩了起来。

董立安叫道:“你个区区猎户也敢说这种话,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雷公,咬他!”

董立安说罢,那条唤作雷公的恶犬朝元三直扑过去。但还未碰到元三的裤腿,这条狗就一声不哼地伏在了地上,狗头上还插着一支箭。

“哟,今晚可以炖狗肉喽。”元三半嘲弄地说道。

董立安平时从未吃过亏,今日出门不久,一雕一犬,就全命丧在这土鳖猎人手中,这着实让他火冒三丈。董立安忍无可忍,冲身旁的家丁吼道:“给我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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