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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泊何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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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本来是一段姑侄恋,可侄子某天跟干爹玩耍前点了姑姑的穴道,姑姑在荒郊野外动惮不得,便被一个孙子欺负了!然后,故事就变成了虐心恋。

为了避免上述类似的状况发生,我从朱萸家里出来前,搜查了每一个可能隐藏住其他男人的地方。没有任何发现。甚至找不到除我以外的任何有关雄性的痕迹。这间宅子在之前可能闲置了很久,除了二楼的一间卧室和一楼的客厅,以及一楼的客用卫生间以外,其余的地方黏满了尘埃。而在一尘不染的卫生间里,马桶圈是放下的。一旁的纸篓里没有小气球或是杀生药之类的东西。上方悬挂的卷纸盒里的手纸还有很多,撕扯处也很平整。洗漱台上,只有女用的清洁用品,毛巾浴巾牙刷等体己物件的纤维中没有发现头发茬子或者胡渣子。整个房子里只有一双棉质的女士拖鞋,放在二楼的卧房里,卧房很大,但床很小,躺在一端只滚两下就能从另一端掉下来。床上的铺盖全是新的,闻不到什么怪味儿。床底没有打理,灰尘很厚,没藏过人,也没有什么鞋印。卧室中的衣柜里,衣架不过十个,上面挂着的全是符合朱萸身材的女衣。而在下面的抽屉里,一张白纸平铺在各色的小裤的上面。拿起白纸一看,赫然写着这样的话:就知道你会乱翻,烦人。

这......

我连忙下了楼。朱萸还睡着,蹙着眉,依然清丽的脸庞上挂着痛并快乐的微笑。我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悄悄地撤了出来。

小区的园艺师把绿化搞很好,到处都是树和花草,环境优雅的富有诗意。作为一个艺术家,出于对美的追求,我爬到了屋顶,用心去体会大自然的勃勃生机。哦,其实和大自然扯不上关系。但,只要把视野中注入想象力,世间最肮脏的地方也是天堂。

不知道是不是在与朱萸的对战中,间接打通了任督二脉,我的身体有了质的改变。除了骨头,只剩肌肉。昨晚以前的净重起码一百三十八斤,这时算上衣裤勉强一百三十。身轻如燕?恩。倘若再修行几日,有阵风吹过来我也许就能飞了!

在铺着青瓦的屋顶蹦跶了几下,果然跳的比以前高了。乍一看,抄着警棍走过来的那些保安员如同小蚂蚁似的。他们无法理解什么是行为艺术,带着崇拜的目光仰望,并且请教:你他娘的干什么呢?

“老子是业主。”这一句犹若暮鼓晨钟,让他们振聋发聩。其中一个昨天站门岗的保安竟然还在上班,附在同伴们的耳边窃窃私语了一阵,几人齐刷刷的向我敬了一个礼后,纷纷竖起了嫉妒爆炒钦佩的大拇指,“牛!”

保安散去,我盘膝而坐,舌顶上腭,眼观鼻,鼻关心,心映四方,感受天地之灵气。气味也就那么回事儿,暴躁的荷尔蒙在日光的沐浴中转化成难以形容的复合味。钢筋与混凝土浇筑的大都市里,清新级别的空气只存在于遐想。不过,今天的天气还是不错的,天空蔚蓝,纤云朵朵,微风带着丝丝的凉意渗进我的皮肤,舒服得令人真想酣睡一场。若不是那边的院落中,打西式太极的大哥实在是太提神,我想我已经睡了过去。

那位大哥还是昨晚那身饱含后现代艺术的打扮,衬衫堵着脖子,白红相间的睡裤松松垮垮随风舞动,隐隐地带着几分精神病人的飘逸与风采。随着招式的变化,他时不时的会把脸扭到这边,也不确定是不是在看我,似失了神,定上三五分钟,恍地再开始下一个动作,或者从头来过。一套大致十式的太极打完,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神奇地没有一招雷同。

在他呆的院子中央,立着一口大缸,不清楚里面养没养鱼,插着一个白色的塑料管子汩汩地往上喷水。拥有神经病气质的大哥打完太极走到大缸前洗起手来。难以想象他的手到底有多脏,清洗的时候看上去非常用力,持续的时间也是相当的长。洗完手,甩甩水,接着便张大嘴卯劲咳嗽,那架势简直快赶上痨病鬼了。他似乎想往出咯什么东西,但什么也吐不出来。在把肺叶咯出之前,他直接用手去拧鼻子,擤出鼻涕随手一甩,甩出挺老远,随之抬起腿把手在鞋底上面抿蹭几下。

于是,他的手又脏了。又到喷泉去洗,洗干净了,再咳嗽,再擤鼻涕.....如此反复折腾了半来小时,他才消停,提了提睡裤,提得高高的,又朝我这边张望了一会儿,才转身回了屋子。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他捏着一根油条推着一张轮椅出来。把轮椅搬下门口的台阶,坐上去找了半天的舒服角度,又抻着脖子在右边扶手的控制键盘上捣鼓一会,然后如同“嗨,希特勒”般地抬起没拿油条的右手!手悬在半空好半天,陡然落下,轮椅便像火箭似的窜出了院子。

果然是那个和武冰竞速的家伙!这个世界上也许能找的到和他相像的人,却难找出那么快的轮椅。那边的院子和朱萸家只相隔一户,他驾着轮椅眨眼间就到了。他走下轮椅,一只手捏着油条,用另一只手从座椅下方掏出一支插锁别在轱辘上。转过身来,抬起脸朝我望了七八分钟,才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有事?”我坐在十米高的屋顶上冲他抬了抬下巴。

他举起手中的油条:“给你带的早餐,别客气。”

“我.....”我刚要拒绝,就见他像摇绳似的摇起油条。

“别....”我赶紧向他摆手,可油条却已飞了过来。由于他的地道小了,打到了二楼的窗子,落在阳台上。

“嗯——”他看着二楼的阳台,抿起嘴,用鼻子把嗓子里的气挤出来。看上去阴沉的表情带着几许的困惑。

“其实我吃过了。”

“洗洗还能吃。”他看了我一眼,转身就走:“我还是再给你拿一根。”

“好意心领了,但......”

他充耳不闻,碎碎地念叨:“我还是再给你拿一根,拿一根,拿一根......”

我:“......”

具有神经病气质的大哥从睡裤的兜里摸出钥匙,开了锁,又找了好半天角度才坐踏实,这次没有“嗨,希特勒”,直接开动轮椅回去了。

进屋前,他把轮椅搬了进去,等再出来已经到了晌午。

快到晌午的时候,朱萸换了一身干练的职业装走出家门。望着她一瘸一拐地踩着高跟鞋,我的心竟然庸俗地自豪起来。而当看到她从楼边的车库里开出来的车是一辆火红色的新款悍马,我的心便更加庸俗了。她昨晚好像一直在念叨她是我的,什么都是我的。那么,我是不是该找个时间考个驾照?

我一直看着朱萸离开小区,看着她消失在滚滚的车流之中,才收了心神,准备从房顶下来。可无意中朝那边的院子瞥的一眼,却让我不由得一愣。视野中,一位身着水蓝色长裙的女子,留着复古的荷叶头,带着白色的发卡,静静地站在一棵快要枯死的银杏树下,远远望去,犹若一朵盛开的百合花。她正朝我看,忽然发现我转头看向她,便立刻低下了头,仿佛受到了惊吓,飞快起绕到了树的后面。躲了一会儿,才将半张脸从树干的后面探出来,样子怯怯地又朝我看了几眼后,朝着房子大声喊起了:刚哥,刚哥,刚哥......

具有神经病气质的大哥可能就是刚哥,还穿着那身衣服,嘴里插着一根牙刷屋子里走了出来。走到蓝裙女子的面前,和她嘀咕了些什么,转过身子歪着脑子朝我看了看,随即招起手来。

我礼貌地向名为刚哥的大哥摆手的时候,那边的房子里又走出一位叼着烟斗的男子。大号的墨镜戴在一张比韩英俊还大的国字脸上,梳着锃亮的背头,上身穿着一件暗红色的双排扣唐装,下身黑色西裤配皮鞋。走起路来像京剧演员似的迈着方步,他一只手托着叼着嘴上的黑色烟斗,另一只手弯曲前举,手里盘着的那两个圆东西,不知道是核桃还是皮蛋!

唐装男子顺着刚哥摆手的方向看过来,一吧嗒嘴,就吐出了一溜烟圈。

哗啦。

那边房子的二楼上的一张窗户被猛地推开了,一个只穿着浅灰色吊带露脐小背心的女子坐在窗台上,双手揪着窗框,背朝外仰探出半个身子。她的年纪和下面的蓝裙女子相仿,但浓妆艳抹,如果能把波浪般的长发染得的再黄再亮一点,就很像一个外国姑娘了。当然,她还是要学一口差不多的外语,不然一嘴的泡辣椒味,准会暴露她来自四川那嘎达。

“看啥子哩,看啥子呢?”她的嗓门很大,但音色不错。她乱张望一阵:“帅锅嘛?弄(那么)老远我看不得清楚。”

“帅。”唐装男的答复的口型。

“还行。”刚哥的口型。

“像是......异族。”蓝裙女子边说边瞧我。

“彝族?彝族也是有帅锅的嘛。”她说着,就缩回屋子,大约半分钟后再探出身子,手里赫然多了一把重型狙击步枪。墨绿色枪身一丈长短,插在枪口处的消声器至少有两尺,硕大的瞄准镜乍一看个炮!随着她歪脑袋把眼睛对在后面瞄我,我的心头没来由的一紧。

不是玩具!

我没多想,向前一窜,从屋顶上跳了下来。

是跳,不是摔!下落的瞬间,我的余光仍然留心着的那边院子。不留心还好,一留心却让我的心再是一紧。视网膜中,那个明明站在几十米开外的唐装男蓦然消失了!

呼——

风涌。

消失的唐装男出现在半空,出现我的面前,抿着朝我一乐,伸手搭住我的肩膀,往上一提!

眨眼间落地,我如同一只柔弱的小鸡被唐装男一只手提拎着。而他的另一只手依旧端着,两枚漆黑的核桃揉得咔咔作响。

将我放下,唐装男却没撒手:“别紧张。”

我真心没紧张。全当是在做梦。不过是瞬移么,不过是力气大么,前两天又不是没见识过。

“对不起。”他冲我点了下头,“如果不介意,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爬上朱四小姐家的房顶吗?”也不等我回答,他忽然朗笑起来:“我猜你是打算揭瓦偷窥朱四小姐,刚哥说你一定是受了女人刺激打算跳楼自杀,青青猜你是个做防水的。”

“我......”

这人说话像戴琳似的,老不挨着:“别怕。我不是妖怪。”

“那你......”是妖怪我不怕,我已经有心里准备了。是什么拥有召唤技能会瞬移道士也可以,我也有心里准备了。可别冒出什么新的稀奇古怪的东西。不然很可能导致我消化不良。

唐装男正色道:“我只不过是一个吸血鬼而已。”

你姥姥!我心里偷偷的骂他。吸血鬼还“只不过”,还“而已”!吸血鬼的确不吃肉,但喝血。我瞄了一眼手臂上的伤口,虽然不流血了,但不喜欢束缚的感觉便没包扎。联想到影视作品吸血鬼一闻到血的味道就会发狂,我......我命堪休矣!

“我真是一个吸血鬼。”我真纳闷,他在哪看出我不信了?我连忙像捣蒜似的点起头:“信,信,信,你说我就信。”

“不诚实。”

“我真信。”

“你怎么证明你信?”

你是想证明你是吸血鬼吧!想咬我就直说,干嘛那么多废话。爷既然落在你的手里,要杀要刮悉听尊便。要是皱眉,就不是堂堂的公孙胜。不过,既然你问我,我就不打算给你机会。那本《世界多奇妙》的书上介绍了,类人之所以称为类人,不单是指外表与人相似,主要是因为拥有了人性。人性参差不齐,所以有些类人也是很弱智的。瞧唐装男的打扮,还是发型,怎么都觉得他是一个缺心眼。瞥了一眼他的皮鞋,擦的能当镜子使!鞋子擦得很干净的男人,通常都很爱面儿,爱臭美。臭美需要花时间。花很长的时间。无形中就占用了读书等学习的时间。学习跟不上,理性思维也就跟不上。十个爱臭美的男人七个白痴三个傻,崇尚随性生活的我对付不了他?

当然,战力恐怕不行。天下武功为快不攻。如果他真是吸血鬼,那就具备着高敏高防高回复且高攻的特点。我虽然是拳师协会的荣誉副理事长,可也只是较常人狠一些。和他相比,我等于没专职的小菜鸟。他即便是站在那里让我打,我除了施展出女子防狼术必杀技掠阴腿以外,也想不出再好的招式。那边的院子里还有他的同伙。万一也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岂不等于掉进越级的副本里,会被一群boss围歼!而且,那边还有会远程攻击的,那大枪......

想了想,还是忽悠吧!“听说.....”我眼里全是真挚:“吸血鬼长的都很帅。”

“通常是这样。”他把手从我的肩膀上拿开,一抿大背头:“哈哈....”

“大哥,能不能放过我。”

唐装男:“我有说不放过你吗?”

“那我......”我朝大门方向试着迈了一步。

“知道这是什么吗?”唐装男捏起一个盘得油亮的核桃。

“核桃。”

“不对。”看上去他只是轻轻地捏了一下,核桃就咔吧一声裂得粉碎,同时滚出一股子水蒸气,“你刚才什么也没看见,没看见大韦拿枪瞄你,也没看到我从那边闪过来救你。你甚至没过这里。回家,或者找个地方迷瞪一会,哪怕一分钟,当你醒来,你一如既往的活着。好了,走吧。”

水蒸气咖啡味。这是记忆篡改核桃吗?又没对我起作用!我两眼一蔫,耷拉起眼皮,打了一个哈气,十分疲倦的样子根本不用装,走——

走出朱萸家的院子,走到了街上。当我经过那个院子,发现唐装男已经回来了,其他人也不再搭理我,纷纷回了屋子。而在这个院子开敞的一扇铁大门上,挂着一个铝合金的四方牌匾,上面锈迹斑斑,书着四个大字:泊何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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