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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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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的电话打来了:“英启飞,我想好了,我俩不合适,我不会再纠缠你,不过我也不会放弃找我的幸福,祝福我吧,真的是双喜临门啊,英启飞不禁对现在的生活有种无比喜欢的感觉。

英启飞一直做着双重工作,一个是某个广告公司的小职员,另一个就是网络作家。不过目前为之也就他和他的父母还有爷爷奶奶知道,那天他太激动了忘了跟周燕舞说,事后也就没怎么再说。这样的生活正好是英启飞所希望的,他才不喜欢官场和商场那样的尔虞我诈,这样的普通生活他却觉得很有乐趣:每天都很充实地忙碌着,偶尔跟同事打屁扯淡,为自己发了奖金高兴,一切都是那么惬意。

时光飞逝,转眼间,英启飞已经退学三年。

辍学三年后的某一天,英启飞收到了舍友们发来的短信:“我们要毕业了,有空的话就来拍个照吃个饭吧。”英启飞也真的有点想念那些一起犯二的舍友们了,也想继续跟陆风扯淡,当然,还有他的初恋,去吧。

由于英启飞平时表现很好,最近几天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经理也就给了英启飞几天的假期。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只是三年了,物是人非,所有人都有所改变,都褪去了刚上大学时的稚嫩,变得成熟了。看到英启飞来了,三人都是上去拳打脚踢的,不给英启飞机会反抗,当然,这是男人们之间表示友情的方式,女生是不会理解的。不能否认,整体来说,男生之间有了大矛盾顶多打一架,说清楚了谁对谁错,错的道歉,对的接受道歉,十分钟后又是好兄弟,女生之间有了比较大的矛盾一般是死局,十分钟,十小时,十天,十年,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这一点,女生们要比男生差一点。

先去拍照,细心的黄楷发现了个问题:“靠,sb启飞你拍照能不能笑一笑的,装什么酷。”英启飞是有他的难言之隐的,不过也不是很严重的难言之隐:“靠,我小时侯拍照的时候发现我笑起来很难看,比哭还难看,所以我拍照从来不笑。”即使在三人强烈的要求下,英启飞也没有屈服。最后,英启飞摆着一张所有人都欠他二百五十块钱的臭脸照了张宿舍合影。等照片洗出来以后,除了英启飞所有人都笑抽了:英启飞照得好丑。这个就没办法了,有的人就是不上镜。

回到宿舍,三人的床位没有什么变化,倒是英启飞的床位变成了三人放杂物的地方:旅行箱、不用的书本、篮球、臂力棒甚至还有双拖鞋。英启飞不禁开始鄙视这三人:“靠,你们就是这样对待我的床的?侧卧之榻,岂容他人鼾睡,你们做得不对哈,得请我吃饭才能弥补我内心的伤。”当然了,得到的又是一阵拳打脚踢。

拍完毕业照,英启飞接到了陈傲雪的电话:“我听说你来了,是不是见一面啊?”当然了,英启飞还想看看陈傲雪的男朋友张少星呢,不知道这小子现在是什么样了。

跟英启飞想的一样,陈傲雪已经不再是那个白雪公主了,现在的她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君临天下的女王。但是管她什么御姐,什么女王,在英启飞面前什么都不值一提。张少星还是那么帅,不过他还没学会隐藏自己的锋芒,不管是谁看了他都觉得他是个大将之才,这也许是霸气外漏的缘故吧。当然了,这里说的“不管是谁”也包括英启飞和那些有着非凡经历的人们,只是英启飞他们不会被张少星震慑罢了。英启飞和张少星谁更胜一筹?应该是英启飞吧,他可以把自己的霸气隐藏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爆发出来,张少星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但是,年少该不该隐藏自己的锋芒?这是个问题。年纪轻轻的就那么老成,这。。。。

看到初恋情人,英启飞没有太怎么激动:“不错不错,更有气质了,不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女人了。”“傻女人”,多么浪漫的称呼,比起“亲爱的”、“雪宝宝”这些让人作呕的称呼,英启飞的“傻女人”更让人对他产生一种信任。“傻女人”三个字把陈傲雪的思绪带到了两人相恋的时光,那确实是她生命中一段美好回忆。但是,一切只能是过去,只能是回忆。

陈傲雪没有傲娇,没有努起嘴争辩,只是针锋相对:“你还是老样子,不正经,看上去还是那么欠揍,要不是得保持女生风度,我早就揍你了。”英启飞微微一笑,陈傲雪变得有点难对付了,不过英启飞对付她是没问题的,转向张少星:“有件事我得跟你说哦,我跟她谈恋爱的时候什么都没做,你应该懂的吧?让你捡破鞋还捡了个大便宜。”这实在是不能恭维英启飞的表达能力,他当着张少星的面把张少星的女朋友说成是自己的破鞋。不过这样的比喻反倒是让张少星在心中有些许高兴,男人,绝大多数是有处女情结的。要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口头上说什么:我不在乎那块膜,只爱你这个人。那么这个很伟大的男人其实早就对别的女人说过很多次了,花言巧语的男人是不可信的,说话越是动听的男人就越靠不住,因为他们都忙着去想花言巧语了,没有时间为女人做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可惜的是,女人们往往被这些花言巧语骗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一次次地跌入深不见底的悬崖。张少星已经不再是哪个稍有风生水起就大动肝火的人了,也知道英启飞在开玩笑,只是很大度地回应:“这都是以前的事了,怎么样,要不要来我的公司上班,你有绝对优先权。”想不到张少星不光学会了大度,还学会了拉拢人才。英启飞毫不客气地拒绝了,用的是个很欠揍很欠揍的理由:“不,我怕天天看到陈傲雪会把持不住。”张少星也并没有生气,看来他的度量已经比以前好多了。

张楚楚也已经不再单身,不过拍完毕业照她还是找到了英启飞。见到张楚楚的第一眼,英启飞不禁眼前一亮:以前的张楚楚给人的感觉是让人想去保护她,她是个文弱的女孩子。现在的她英气逼人,巾帼不让须眉也不过如此,如果说陈傲雪是女王,是武则天,那张楚楚就是女将,是花木兰。两人没有什么过多的谈话,只是简单的问好和寒暄,毕竟,两人只是惺惺相惜,他是她的蓝颜知己,她是他的红粉知己。

陆风那个变态大叔怎么样了呢?英启飞还真的想去看看,一切还是老样子,只是招牌上的“凤凰”两个字有的地方坏掉了。看着英启飞来了,陆风仿佛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儿子一样,不对,失散多年的弟弟,也不对,反正是失散多年的亲人:“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嘛,小子,你得请我吃饭,上次可是我请你的。”一击必杀,无懈可击,英启飞只能是默默诅咒他,然后乖乖地掏钱请一个饭店老板在饭店老板的饭店里吃饭。

两人坐下,陆风很开心:“你辍学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在照毕业照的时候肯定会回来,怎么样,就凭这点你就该请我吃饭。”这话看似是在吹牛,其实不是,陆风已经知道英启飞是个重情义的人,照毕业照,他肯定会来,不然他就不是英启飞。英启飞不说什么,一个劲地抢菜吃,陆风突然说了句在两人意料之内却又都不想承认的话:“两个月我以后我要回社团了,社团需要我。”退出江湖?恐怕只有极其少数的人能做到,在江湖上走,义字当先,不讲义气,你甚至还没走几步就被人干掉,讲义气,够狠,最后在兄弟们的帮助下走到了巅峰,便有了许许多多用生命都难以还清的人情债,一个讲义气的人怎么能看着对自己有恩的人袖手旁观?于是,只能是重出江湖。英启飞一边吃着菜一边假装不在乎:“好啊,这顿饭我请客,就当是为了庆祝你重出江湖了。”陆风也轻描淡写地带过:“是啊,幸亏你来了,不然我就不能蹭你的饭吃了。”

两人聊了许多,这次,恐怕真的是两人最后一次谈话了,正是应了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没有不散的宴席,英启飞该告辞了:“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英启飞说完就走向了不远处的地摊上随便挑了个护身符,问了价钱直接买了下来,回到陆风那,把护身符给他:“这个送给你,说不定哪天能保佑你。”陆风接过这个地摊货冒牌护身符戴上,当然,这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护身符了,这是忘年之交的友谊见证。

“礼尚往来,我也送你一样东西,不过你能带回家就算你的本事了。”,说完领着英启飞到了自己的私人空间,里面摆放了各种各样的刀,其中不乏世界名刀和各种军刀:“选一把你喜欢的带走吧,不过带走以后不到生命攸关的时候不准用来见血。”英启飞看了一眼满目琳琅的刀,这是一个让所有男人都热血振奋的情景:各种刀映入眼帘,每一把刀都像是一团火,在燃烧着男人的血,直到沸腾。这种感觉甚至比女人在商场看到漂亮的衣服更让人激动。英启飞没有跟陆风客气,挑了一把中等型号的雪白色刀鞘和雪白色刀柄的唐刀。

陆风没说什么,那把刀是他的战刀,上面已经沾满了数不清的血,如果是神话故事,恐怕这把刀已经是一把带有魔性的魔刀。战刀送给别人,对于在江湖上行走的来说,是一种不详的预兆。但是陆风没有拒绝英启飞,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了英启飞挑什么就送什么,那就不能反悔。不过陆风反而吃惊英启飞为什么偏偏选择了那把魔刀:“说说呗,为什么选这把刀。”此时的英启飞已经杀气全漏,此时的他,是一个霸气远远超过张少星的变态,是一个战神:“不知道,仅仅是一种感觉,这把刀好像有魔力一样吸引我。”英启飞的杀气被这把魔刀完全勾了出来,陆风再一次对英启飞惊讶了,英启飞散发的这种杀气虽然不如当年在战场的陆风,但是这种杀气给人的感觉只有一种:这个拿刀的男人绝对要杀人。陆风马上制止了英启飞的杀气,带英启飞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用布包好刀,再三叮嘱英启飞要压制自己的杀气。

没办法,刀对于男人来说,就如同漂亮的衣服,美丽的包包和鞋子对女人一样。陆风在退出江湖开饭店以后,每天晚上必做的就是面对着无数把让人热血沸腾的刀去平静自己心,这么做对于杀人不见血的陆风来说真的很难很难,要说难度,不亚于戒毒。不过越是这样,越能磨练陆风的心智和耐力。不过他对英启飞有信心,他相信英启飞能克制自己的杀气。不过陆风到是很想知道英启飞怎么带着一把这么长的刀过火车安检。当然,英启飞没有让陆风失望,他很轻松地让这把刀从学校这里到了英启飞的家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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